国土部:商业性设施占地不属于养老设施用地 - 星空电竞集团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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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国土部:商业性设施占地不属于养老设施用地

      发布日期:2014-07-08 浏览次数:1099

            据《新闻晨报》报道 ,养老地产高速发展的背后也有隐忧。多位业内人士透露,过去有的开发商涉足养老地产,其实本意是规避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限购政策 。此外,也有的项目号称“养老房”,实则是变相的“会所”、“酒店”,看似豪华实则缺乏基本的养老设施和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能力,产权性质也不明。

           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 ,围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、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、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“约法三章”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首先明确界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。“新建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的,应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 ,统筹考虑 ,分期分阶段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。”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、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,才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。老年酒店、宾馆、会所、商场 、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,不属于此范围 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规定 :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和转租,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;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,否则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;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内建设的居住用房 ,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,套型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;向符合养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出租老年公寓、宿舍等,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5年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还规定企事业单位 、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厂房、学校、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 ,兴办养老服务机构,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、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,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,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 。

            据《新闻晨报》报道 ,养老地产高速发展的背后也有隐忧。多位业内人士透露 ,过去有的开发商涉足养老地产,其实本意是规避缴纳土地出让金和限购政策 。此外,也有的项目号称“养老房” ,实则是变相的“会所”、“酒店”,看似豪华实则缺乏基本的养老设施和为老人提供生活照料的能力 ,产权性质也不明。

            国土资源部日前下发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围绕保障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应、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开发利用管理、大力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“约法三章”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首先明确界定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范围 。“新建养老机构服务设施用地的,应根据城乡规划布局要求,统筹考虑,分期分阶段纳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。”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、康复护理 、托管等服务的房屋和场地设施占用土地,才可确定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。老年酒店 、宾馆 、会所 、商场 、俱乐部等商业性设施占用土地,不属于此范围 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规定: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权可整体转让和转租 ,不得分割转让和转租 ;不得改变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,否则依法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 ;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内建设的居住用房 ,可参照公共租赁住房,套型限定在40平方米以内 ;向符合养老申请条件的老年人出租老年公寓 、宿舍等 ,期限一次最长不能超过5年 。

            《意见》还规定企事业单位 、个人对城镇现有空闲厂房 、学校、社区用房等进行改造和利用,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,经规划批准临时改变建筑使用功能、从事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且连续经营一年以上的 ,五年内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土地收益差价,土地使用性质可暂不作变更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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